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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海关法制宣传进行时 |
日期:201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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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海关法制宣传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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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3 |
“对海关的政策法规了解透彻了,一方面可以让我们自觉地遵法守法,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好地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12月1日,在宁波海关“海关法制宣传日”现场,浙江中外运有限公司宁波明州分公司的庄振华说。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宁波海关以“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通过现场讲解、法律咨询、派发海关法制宣传小册子等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近年来颁布实施的海关规章和有关政策措施、“五五”普法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宁波海关现场业务处通关科的孟文文对法制宣传活动的成效颇有感触,“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前夕,前来她所在窗口咨询的企业人员就明显增多,窗口前排起了长龙,桌面上放置的法制宣传册基本被一“抢”而空。11月底以来,宁波海关在各业务咨询窗口,集中开展了法制宣传,多家进出口货代、报关企业踊跃参加,收到了报关企业和外贸企业的一致欢迎。 不少企业负责人和报关员在进一步了解海关有关法律规定的同时纷纷表示,企业将守法经营、诚信兴商,与海关一起为创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和执法环境共同努力。 据了解,宁波海关在深化业务改革、提高通关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同时,也加大海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各业务现场均设有政务公开栏、业务查询电脑,咨询电话和内容丰富的门户网站便于公众了解办事程序、咨询业务,关企联络员、特邀监督员制度也越来越受到企业的欢迎。 宁波海关法规处负责人陈晞表示,法制宣传日的很多活动已经融入到日常工作管理中,形成了宁波海关普法的标准化动作。(韦佳 周玲/文 张家幸/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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