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9月11日上海市报关协会牵头组织召开的“长三角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五地报关协会第一次联席会议”拟定的事项,受上海市、江苏、浙江宁波、浙江省(杭州)报关协会委托,近日,安徽报关协会负责承担起草任务,初步拟订了《长三角五地报关协会联系配合办法》。
办法开宗明义指出:为落实海关总署副署长鲁培军关于报关协会参与、配合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批示精神,有效配合长三角及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工作,助力推进区域通关便利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结合长三角五地报关协会实际,以制度(办法)共同加强区域一体化通关服务联系配合。具体分为以下内容:
一、联系配合原则 本着以邻为缘,坚持以长三角五地海关和报关协会“地域相连、人文相亲、业务相近”为前提和基础,以“信息互通、资质互认、诚信互勉”和“便利共享、服务共担”为基本原则,做到相互密切联系沟通、协调合作、优势共长、互补互助,共同协力推进长三角区域通关便利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二、联系配合事项 在下列范围内加强联系配合:
(一)对区域内各地会员互认,一视同仁,协调解决一体化通关中遇到的问题;
(二)对区域内预归类服务互认,在要求预归类服务单位严格执行《进出口货物预归类服务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和《进出口货物预归类服务操作规范》的前提下,积极协调本关区海关接受区域内预归类服务单位出具的预归类意见书;
(三)对委托查验事项相互配合、支持,根据报关单位申请,联系并协助推荐本地优秀报关企业代理区域内异地报关单位委托的查验业务,跟踪了解后续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
(四)对区域内会员企业提出的通关事务及时援助,在其遇到通关难题时,积极与海关协调、主动帮助解决,同时注意收集会员企业在区域内通关一体化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向本地和区域内海关、报关协会反映以及沟通、反馈;
(五)对区域内报关协会提出的协助请求,及时予以办理并回复;
(六)对区域内报关协会的工作情况及相关信息、通关事务援助与协调、海关通关服务措施和监管、改革动态等事宜,及时或定期进行交流。共同对通关事务问题进行研究探讨,重要情况、信息、需要共同协商的重要情事通过适当途径或方式互相发布或提前告知,实现信息互通有无,共同促进、提高服务水平;
(七)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广泛宣传、组织动员、积极引导企业支持、参与和配合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组织企业交流、介绍参与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经验体会。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和自律管理,敦促、帮助、指导企业提高进出口申报和预归类的规范性、准确性,互相传授规范申报、预归类服务经验,共同树立规范申报、预归类服务典型;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三、联系配合方式
(一)以五地报关协会联席会议为主要形式,以联合调研、座谈走访、问题互商、共同研究探讨、寻求解决方法为途径,以区域内报关协会之间人员互访、部门磋商、工作交流互动、日常电话、邮件、信函等联系为基本方式,保持区域内报关协会常设机构经常性联系沟通;
(二)建立区域内报关协会会长、秘书长联系热线和信息交换平台,以区域内报关协会网站、通讯、会刊等为载体,同时以综合信息、行业部为业务咨询、情况交流对口部门,畅通和拓宽联系沟通渠道;
(三)对区域内会员企业请求协调解决通关等问题,通过海关现代化自动办公网络,以电子邮件发送企业提供的《情况说明》、产品技术性能等书面材料,及时反馈联系协调情况及结果;
(四)其他有关方式。
四、联系配合机制
(一)成立长三角五地报关协会开展配合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联络协调小组,由上海市报关协会会长担任组长,其余报关协会会长为成员,负责重要事项的协商和总体联络协调;
(二)在联络协调小组之下设立具体事务和有关工作联络小组,由区域内报关协会秘书长负责处理或指定人员办理日常联络协调事务,落实有关工作,形成由上海市报关协会牵头、区域内各协会分头负责以及分层落实办理的联系配合、协调合作机制,和五地报关协会开展配合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工作“一盘棋”的局面;
(三)建立五项制度,即:区域内五地报关协会联席会议制度、合作备忘录、定期开展联合调研制度、业务协调制度以及联系配合办法,分别明确联席会议的组织形式、协商主题,合作目的、内容、机制和一体化服务措施,联合调研方式、内容,协调和联系配合的主要任务等,为加强区域内五地报关协会联系配合提供组织和机制保障。
五、联系配合主体 本办法所指五地报关协会,系指长三角区域内上海市、江苏、宁波、浙江省、安徽报关协会,五地报关协会各自作为并共同形成长三角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服务会员便利通关工作中互相联系配合的责任主体。
六、共同联合施行 本办法由五地报关协会联合讨论修改制定,经长三角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五地报关协会第二次联席会议通过后共同施行。
目前,办法已发送上海市报关协会,将提请五地报关协会讨论修订后由五地协会二次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施行。
(安徽协会 马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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