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顺利执行,海关总署现整理并重新公布世界海关组织部分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1),新公布世界海关组织2011年至2012年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2),同时废止部分已公布的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3)。
上述商品归类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4年12月22日 附件: 已公布世界海关组织部分商品归类决定.pdf 废止部分已公布的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归类决定.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世界海关组织2011年至2012年商品归类决定)(2).doc
版权所有:安徽报关协会 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459号 安天国际副楼5楼 联系电话:0551-65101214 邮编:230071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9023401号-1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3277号
免责声明:本站为非经营性的安徽报关行业的公益性网站,本站从网络和其它媒体“转载”部分文章仅为方便协会会员了解行业有关信息,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本站,我们将及时删除、立即改正。其他媒体从本站“转载”使用,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