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商务部公告
2015年第17号
根据成品油经营和管理实际,海关总署、商务部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海关总署 国家经贸委 外经贸部关于停止保税区、保税油库成品油转口业务的通知》(署监[1998]238号)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商务部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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