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题解答(十三)
(一)关于“企业报送年报相关问题”
情况说明:截至9月30日,仍有部分企业未报送年报,通关被锁定,问题主要有:
1.登陆电子口岸提示“报关有效期已经超期,请重新办理注册手续”,如何办理重新注册手续;
2.年报填写后,点击申报或者暂存均没有反应;
3.如果9月30日前没有报送年报,企业会不会被自动注销等问题。
答复:逾期未报送年报的企业不会被自动注销,通关被锁定的企业需抓紧时间报送年报,10月份年报报送步骤:
1.在电子口岸里报送电子年报;
2.向注册地海关提交纸质年报(请于海关总署2014年第26号公告附件4下载);
3.海关约谈企业;
4.企业解锁通关。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及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请以企业所在地海关答复为准。
(二)关于“企业如何办理注册、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相关问题”
企业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需要携带的材料有:
1.三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
4.《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下载途径“合肥海关官网-下载中心-企业管理”)。
企业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需要携带的材料则根据变更的内容不同携带相应的材料到注册地海关办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及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请以企业所在地海关答复为准。
(三)关于“转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引发企业关注”
《海关总署关于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关事项的公告》(总署公告〔2015〕46号)一经发布,有企业咨询热线,问题主要有:
1.如何申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转换后老证是否需要带到海关验核;
3.10月1日后仍没有转换三证的企业能否用老证到海关申请注册;
4.更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是否需要到海关变更海关注册登记证书等问题。
答复:
1.企业如何申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咨询原发证机构;
2.自2015年10月1日起,已经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有关业务的,海关不再验核未转换的老证;
3.10月1日前没有来得及转换三证的企业仍可以用老证到海关办理相关业务;
4.更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不需要到海关变更海关注册登记证书,更多信息请企业关注合肥海关官方网站、“合肥海关12360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或安徽报关协会网站。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及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请以企业所在地海关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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