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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令2016年第34号(关于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
| 日期:2016年3月25日
浏览[324] 来源 [海关总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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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令2016年第34号(关于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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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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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型】其他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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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类别】企业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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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发改委令〔2016〕3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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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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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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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20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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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力】[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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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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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规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管理,我们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07年第53号令)进行了修订,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07年第53号令)和《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暂行办法》(国经贸[
1993]261号)同时废止。
附件: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docx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
科学技术部部长:万钢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
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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