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题解答(二十五)
(一)9月份企业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有:
1.办理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书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2.办理企业名称变更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3.办理地址变更需要携带哪些材料了?
4.办理法人变更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5.办理完三证合一需要到海关来备案吗?备案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6.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书过期了需要延期吗?应该携带哪些材料?
答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总署令221号)第24条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注册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1)《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企业可在合肥海关门户网站——在线服务——下载中心——企业管理栏目中下载);(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则提供新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根据总署令221号文件第31条规定:进出口收发货人企业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生效之日起30内,到注册地海关办理变更手续,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1)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书》。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书》。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3.根据总署令221号文件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书》。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4.根据总署令221号文件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原件+复印件)、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打印)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书。
5.三证合一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可以在合肥海关门户网站——在线服务——下载中心——企业管理栏目中下载《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打印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根据总署令22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报关单位每年6月30日之前应向海关提交年度报告,在此前提下,如果旧的海关证书时间到期,可以直接携带旧证到海关业务现场换取新证书。
(二)关于行邮监管方面的主要问题有:
1.我在网上购买奶粉邮寄入境,请问奶粉税率是多少?
2.在国外留学的中国居民现在要邮寄一些旧衣服回国,应该以什么方式办理呢?
3.出国旅游归来,可以携带多少外币入境?
4.我想从国外购买iPhone7,一次可以带几个回国呢?
答复:
1.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2〕15号及海关总署公告〔2016〕25号文件规定:邮寄奶粉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且在5公斤以下,属个人自用合理范围内,其行邮税率为15%。
2.可以申请分离运输行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总署令9号)规定,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办理行李物品入境的,应当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核准后,自旅客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含6个月)运进,分离运输行李与携带进境的物品合并计算验放。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出的行李物品,物品所有人应在出境前向出境地海关申报,经海关核准后,办理托运手续。
3.根据《关于在全国各对外开放口岸实行新的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的公告》(总署公告〔2007〕72号)规定:进境旅客携带超过20000元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5000美元外币现场的旅客应选择“申报”通道(又称“红色通道”)通关,并将申报单证交由海关办理物品进境手续。
4.根据《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总署公告〔2010〕54号)及《关于对20种商品停止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总署公告〔2004〕7号)相关规定,手机属于20种不予免税商品之一,税额达到50元(含50元)即需缴税,并且只可以携带一部入境。
(三)关于如何申报逾期年报的问题主要有:
1.报关行说我公司的通关期限超期无法报关,请问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2.我司年报逾期该如何申报?
答复:
以上问题均是由于年报逾期未报送导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总署令221号)的相关规定,企业要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海关报送《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逾期报送年报的企业应按如下步骤办理:
1.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报送年报;
2.提前联系海关业务部门商定约谈事宜;
3.约谈需备齐以下资料:
(1)《年报》纸质稿下载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总署令26号)附件4,下载后填写;
(2)逾期报送年报情况说明(无固定格式,说明原因即可);
(3)企业法人代表本人到场参加约谈,带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无法到场参加约谈的,需联系业务现场确认)。
以上材料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关于“进出口货物滞报金相关问题”
企业咨询申请减免滞报金的主要问题有:
1.申请减免滞报金该如何申请呢?
2.申请减免滞报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答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滞报金减免操作规范》通知(署监发〔2016〕182号)第四条规定:进口货物属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核情况属实的,海关可减免滞报金:
(1)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贸易管理规定变更,要求收货人补充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因政府主管部门延迟签发许可证件,导致进口货物产生滞报的。
(2)产生滞报的进口货物属于政府间或者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捐赠用于救灾、社会公益福利等方面的进口物资或其他特殊货物的。
(3)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收货人无法再规定期限内申报,从而产生滞报的。
(4)因海关及相关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工作原因导致收货人无法再规定期限内申报,从而产生滞报的。
(5)其他特殊情况经海关批准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滞报金减免操作规范》通知(署监发〔2016〕182号)第七条规定:收货人减免滞报金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文件及相关进口许可证件复印件(如:配额证明、许可证、减免税证明、担保凭据等);进口货物报关单及滞报金缴款通知书复印件等。
(五)关于“企业咨询填写进出口报关单的相关问题”
近期有企业咨询填写进出口报关单的主要问题有:
1.出口一批成品因故障退运,填写报关单时应该如何填写?
2.在填写进口报关单时,因有一票的货物在特殊情况下要分批运输但是在填写进口报关单时单证对应关系表中优惠税率指包含同一批次货物,而我分批货物办理减免税会受到影响吗?
答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报关单填制规范》(总署公告〔2016〕20号)规定: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因故退运进口及复运出口的,填报“来料成品退换”或“进料成品退换”;
2.根据《关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总署公告〔2016〕51号)规定:“同一批次”进出口货物指由同一运输工具同时运抵同一口岸,并且属于同一收货人,使用同一提单的进出口货物。对于客观原因(集装箱货物因海河联运需大船换小船、因海陆联运需分车运输,陆路运输集装箱货物需大车换小车以及其他多式联运情况下同一批次货物在中转地需要分拆由多个小型运输工具进行中转运输的情况等)导致有关进口货物在抵运中国关境(运抵口岸)前必须分批运输的情况,不影响同一批次的认定。同一批次出口货物比照上述规定进行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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