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8号(关于扩大通关作业无纸化适用范围的公告)
为加快落实外贸稳增长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工作,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决定将适用通关作业无纸化企业范围扩大到所有信用等级企业。
企业经与直属海关、第三方认证机构(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签订电子数据应用协议后,可在全国海关适用“通关作业无纸化”通关方式,不再需要重复签约。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7年2月3日
版权所有:安徽报关协会 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459号 安天国际副楼5楼 联系电话:0551-65101214 邮编:230071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9023401号-1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3277号
免责声明:本站为非经营性的安徽报关行业的公益性网站,本站从网络和其它媒体“转载”部分文章仅为方便协会会员了解行业有关信息,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本站,我们将及时删除、立即改正。其他媒体从本站“转载”使用,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