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皖协会合力帮助企业排解通关难题
8月29日下午近三点钟,安徽轻工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及有关业务人员,急匆匆赶到安徽报关协会,直接找到马传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要求与天津报关协会联系协调,帮助解决其出口商品归类问题,并打开随身带来的2017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税则》,申述其归类的依据。
原来,该公司委托天津某代理报关单位,向天津东疆海关单独申报一批价值41500余美元的链轮,其按照税则及“具体列名优先”的规则归类申报为8483900090商品编号(税则号下注明“单独报验的带齿的轮,链轮及其传动件”),同时查询了海关归类网、中国通关网和海关总署网站有关归类资料,与之归类一致。但东疆海关查验关员认为应该归类于87149620(曲柄链轮及其零件),而该公司申报的并非“曲柄链轮”。由于时间很急,如当天下午不协调处理,东疆海关则视其为“归类申报不实”移交缉私部门处理,影响其出口交货时间从而会导致违约,进而有损企业信誉(该公司为国有大型外贸公司及海关高级认证企业)。
鉴于其出口商品的特殊性和机电产品较为复杂,且对归类有不同认识和归类过程中存在不同争议属于常见和正常现象,现仅限于企业与海关对归类产生不同认识和意见,不必匆忙作结论。本着对企业和海关共同负责的态度,马传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立即与天津报关协会原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大隆联系,请求与东疆海关协调沟通;同时,让该公司负责人立即拟写有关具体情况说明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王大隆副会长兼秘书长。随后,又给天津报关协会原会长马振泰打去电话,请求帮助协调。
为使问题尽快妥善解决,该公司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连夜赶赴天津;天津报关协会鼎力给予协调、支持,两地协会负责人之间从当天下午开始,连续三日不断地利用电话、手机短信联系沟通,跟踪了解协调进程。海关、协会、企业反复协商并研究处理和解决办法,经过多次协调、磋商,提供图纸资料、详细说明工作(技术)原理和第二次查验,并且经过向海关总署天津归类中心咨询、论证等,至9月1日上午终于使这一疑难问题得到成功协调解决,出口货物得以及时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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