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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通关一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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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点问题解答(九十三) |
| 日期:2021年4月8日
浏览[365] |
1、电子口岸“报关代理委托”登录入口在哪里?
答:您好!请您使用谷歌5.0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e.chinaport.gov.cn,点击业务系统下方的【报关代理委托】进行操作;或者使用谷歌5.0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 )--【标准版应用】--【货物申报】--【报关代理委托】进行操作。
2、请问“单一窗口”系统里,哪里可以打印报关单放行通知书?
答:您好!您可以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按照如下步骤操作:依次点击【标准版应用】--【货物申报】--【数据查询/统计】--【报关数据查询】,此时页面上方出现【打印通知书】按钮,勾选您需要打印的单据前的方框后,点击【打印通知书】按钮即可打印。
3、在哪里可以查询到《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
答:您好!您可以登录海关总署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按照如下步骤操作:依次点击【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信息服务】--【业务信息】--【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查看相关信息。该信息海关总署根据实际情况动态管理。
4、进口水产品的准入程序是什么?
拟出口国(地区)以书面方式向海关总署提出对华出口水产品正式申请。海关总署遵照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规定的总体原则,根据出口国(地区)水生动物疫情状况和食品安全状况,决定是否启动准入程序。如启动,会向拟出口国(地区)提交相关水产品的风险评估问卷。海关总署组织专家组对拟出口国(地区)官方提供的答卷及相关技术资料进行风险评估,形成评估报告。评估过程中,根据需要,商拟出口国(地区)同意,可派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也可进行验证性考察,以确认相关信息和操作的真实性、一致性。根据评估结果,双方就对华出口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卫生要求进行磋商,达成一致后确定检验检疫要求(包括签署检验检疫议定书、备忘录或公告公布的检验检疫要求),确认输华产品兽医卫生证书内容和格式。在完成以上评估审查程序后,拟输华企业按照要求在海关总署进行注册,海关总署发布《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水产品名单》,同时拟出口国(地区)需向海关总署提供官方签字兽医官等信息。中国进口商应按照有关规定,取得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资格后。如进口养殖产品,应申请从已准入国家(地区)的注册企业进口水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口商应进口符合相关检验检疫要求的水产品。产品抵达中国口岸后,由中国海关实施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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